各位申请管理学院双学位/双专业/辅修的同学:
管理学院教务室根据学生自愿提交的双学位/双专业/辅修申请,依照《管理学院辅修、双专业、双学位暂行规定》相关要求,确定2015级各专业拟接收的双学位/双专业/辅修学生名单,详见附件。
现从即日起予以公示三天,如有异议,请同学在公示期内工作时间本人携带《学生证》或校园卡至文科楼2423E教务室反映问题。
http://www.qhxkf.com/uploadfile/2017/0509/20170509030613507.xlsx
管理学院
2017.05.09